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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施工许可法律制度(一)

发布时间: 来源:北京建造师考试网 阅读数量:

  第一个知识点: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重点、难点讲解

  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

  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1)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2)抢险救灾等工程: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法。

  (3)不重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4)另行规定的建设工程:军用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活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制定

  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

  国务院规定的开工报告制度,不同于建设监理中的开工报告工作。

  开工报告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资金到位情况;

  (2)投资项目市场预测;

  (3)设计图纸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4)现场条件是否具备“三通一平”等的要求

  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

  施工许可证申请主体

  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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