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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法规》中辨析题的易错知识点(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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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我们将二建《法规》中辨析题的易错知识点做了一个整理,希望大家能着重学习,在理解的基础上多次、重复的记忆,化整为零,才能做到融会贯通、游刃有余!

  13企业资质证书的撤回

  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 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14招标不当行为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1)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

  (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

  (4)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

  (5)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15委托合同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 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16夜间噪声作业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 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以上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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